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5〕16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iLATA无人机/eVTOL应用技术认证培训
培训组织单位:深圳市易莱特低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参训人员:彭子豪、伊世香
所在部门:建筑与艺术学院
培训地点:广东深圳宝安区
培训时间:2026年8月7日—8月10日
培训天数:4天
培训费总额(培训费金额+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2人共预计23160元
公示期限(3天):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18日
监督联系人:游华丽
监督联系电话:646095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