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为了广泛宣传我校学生自强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塑造当代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担当责任的良好形象,根据《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评审,拟推荐以下6人参评校级“自强之星”。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1 | 朱京雅 | 2334423243 | 女 |
2 | 王沭予 | 2335513123 | 女 |
3 | 程思虹 | 2334413216 | 女 |
4 | 张怡菲 | 2235523223 | 女 |
5 | 沈晨璐 | 2335173119 | 女 |
6 | 徐时胜 | 2334423124 | 男 |
对名单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8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马学俊,电话:666047,邮箱:1205539404@qq.com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