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建筑与艺术学院分工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马学俊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建筑与艺术学院分工会工作需要,经个别谈话交流听取教工个人意见,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建议调整原两个分院分工会委员会委员,成立建筑与艺术学院分工会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具体名单及分工如下:

工会主席:沃意琳

生活委员(财务):邱晓柳

组织委员:陈超尘

体育委员:胡承武

文娱委员:杨赪

宣传委员:陈哲

女工委员:刘静雅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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