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接收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

发布者:马学俊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0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培养考察,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总支审议,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已具备中共预备党员条件,拟于近期发展,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1225日至202312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664214

电子邮箱:1450873036@qq.com

来信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总支


关于拟接收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xlsx 

 

 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