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马学俊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0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总支会议审议,拟确定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细名单见公示表格)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3124日讨论,确定建管3212金嘉超等1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拟报上级党委备案。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66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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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总支

 

  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3124

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总支2023年12月份发展对象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