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大二大三受资助对象班级评议通过名单公示

发布者:马学俊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607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分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议了各班级工作小组的评议结果,同意王杰等114名大二大三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根据工作程序,现对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对名单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分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将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根据补充材料,做出相应调整。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马学俊,电话:19558066047,邮箱:1205539404@qq.com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大二大三受资助对象班级评议通过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