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自荐,班级评议小组推荐认定,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结合《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申报和评选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9月27日-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陈超尘 86891967。
经学生个人自荐,班级评议小组推荐认定,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结合《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申报和评选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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