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受资助对象班级评议通过名单公示

发布者:马学俊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4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2022919日,分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议了各班级工作小组的评议结果,同意徐婉欣等86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根据工作程序,现对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对名单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分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将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根据补充材料,做出相应调整。

   公示时间:2022920日至2022922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李锡勇,电话:86891512(座机),邮箱:1977163107@qq.com

艺术学院2022年9月受资助对象公示.xls